4.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64 号)、《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6〕52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7年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含联合体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体参与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攻坚能力和条件,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运行管理规范,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项目申报单位近3年(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下同)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牵头单位须对参与申报单位的技术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 审核。项目立项后,如参与单位在技术、财务等方面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牵头单位须承担兜底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人主体责任。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应在广东省内。
(四)项目申报人应根据攻坚任务指南(详见附件1-1、
1-2)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编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和预算申报书(详见附件4)。申报材料须覆盖或优于相应任务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并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对应情况。
(五)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同时在财政支持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六)本项目及相关设备(含配套软硬件)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科技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七)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二、支持领域及额度
(一)重点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在相关行业场景的技术应用攻坚项目。
(二)省级财政资金对每个立项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支出的20%(不含税,下同)。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三、组织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项目入库申报。所有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申报材料须报送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审核提交。
(二)地市审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未经地市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三)项目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核查,确定支持项目及金额,并与申报主体(联合体牵头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按程序开展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及拨付财政资金等。
(四)项目管理。按照省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协助项目的中期检查、后续跟踪、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获得财政支持的单位应主动配合中期检查、后续跟踪、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在日常检查、绩效评价、审计工作中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或其他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项目单位,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0月14日(星期三)前将意向申报联系人报至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处(正式申报材料为10月20日前报送)。
(二)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前将将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以及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预算申报书》纸质版(附件 4,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3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报送至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处(行政楼416)。
附件1-1:2027年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项目任务指南(零部件及模型攻关方向)
附件1-2:2027年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项目任务指南(场景应用攻关方向)
附件3:广东省2027年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项目申报书
党政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科学技术部 任珂,0757-817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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