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发布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协普〔2026〕7号,通知原文链接:https://www.gdsta.cn/tzgg/content_54380),为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省科普事业创新发展,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科普需求,现发布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公开申报,择优立项。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支持项目。

二、申报资格

(一)广东省内从事科普工作、发展科普事业的相关法人单位和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具有能够保障项目顺利组织实施的工作团队和完成项目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三)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各级科协有关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联系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在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平台(http://kpjd.gdsta.cn/#/login)进行申报。已注册的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申报人注册后即可提交申报书。每个申报单位每个专题限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提交签章完备的申报材料,仅接受一级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审核推荐。广东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其中,专题一、专题五每个推荐单位可各推荐3个项目(广州市科协、深圳市科协可各推荐5个),其余专题不设推荐数量限制。推荐单位无需在申报表加盖公章,在申报平台审核通过,并报送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单位意见表(见附件3)即视为同意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由于每个专题限申报1项,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10月1日16:00前《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邮箱:879461555@qq.com。

(二)10月2日-10月7日,科学技术部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三)10月9日16:00前,拟推荐项目申请人提交《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至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办理盖章(行政楼416)。

(四)10月10日16:00前,拟推荐项目申请人通过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平台(http://kpjd.gdsta.cn/#/login)进行填报。

(五)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按照《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附件3)要求,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单位意见表

附件:4.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科学技术部

2026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科学技术部 任珂,817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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