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遴选结果公示
公 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88号)的要求,我院组织评审遴选了两位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6日至1月13日。若对遴选对象资格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或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0757-81773078
遴选对象:钟真宜、兰青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月6日
| 下一条: 【公示】2016年我院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通过名单公示 |
| 上一条: 【公示】2016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