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系部、科研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粤教科办函〔2017〕11号)(附件1)精神,我院现开始组织“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7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申报条件
1.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在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 “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申报各类奖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2)。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奖励工作由个人申报,学院科研部初核、汇总,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查、推荐。
2.拟申请者请尽快与科研部联系,以便向教育厅申请推荐号和校验码进行推荐书的填报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3.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中各类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对于超页数申报的,一律不受理(申报者务必认真阅读《推荐工作手册》)。
4.推荐书的正文一律要求打印,各类推荐书及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于4月28日前报学院科研部。
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请及时和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黎雯 联系电话:18926015916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3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科研部
2017年4月14日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