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3〕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2026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市工程中心建设应符合省、市重点产业领域培育方向,开展产业共性及关键技术的工程化研发,聚集和培养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二、申报对象

通过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本市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企业、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市工程中心,已建有市工程中心的企业、科研院所不再受理申报;高校的二级学院、医院的专科只能申报1个市工程中心,已建有市工程中心的高校二级学院、医院专科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方式

符合本申报通知相关要求(详看附件1《管理办法》、附件2《申报指引》)的申报单位须在“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申报书和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一)注册。申报人/管理员账号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我的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点击“2026年度市工程中心认定”→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首次使用系统的申请人自行注册创建账号再进行申报。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使用帮助”-新手指南-注册向导、申报流程等。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二)网上申报与审核。各单位使用申报人/管理员账号进入系统填写《2026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3),并按照《申报指引》(附件2)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地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初审。

特别提醒:单位申报人账号填报的项目提交后需由单位管理员内部审核提交才算完成提交。申报单位可于初审期间向所在地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申请退回修改,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完成初审并推荐至市科技局后,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三)材料报送。2026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和评审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原则上申报期间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若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书面材料的,将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7:00,单位管理员审核时间为2026年7月9-10日。

五、有关事项

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受理:不符合申报要求(条件不足);申报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市工程中心命名不规范等。

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3〕34号)

附件2:2026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指引

附件3:2026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附件4:佛山市扶持通注册指引

科学技术部

2026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科学技术部 任珂,1382500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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