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及项目、2023年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2021-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及项目、2023年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建设期已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要求,学校将对《基于物联网和云平台技术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智慧化运维系统的探索与研究》等34项2021-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及项目、2023年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及项目、2023年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见附件2)。

二、验收内容

项目实施、经费支出情况、结题报告以及研究成果。

三、结题工作程序

(一)各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验收材料[(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验收表格见附件3、广东高校创新团队验收表格见附件4、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验收表格见附件5、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验收表格见附件6、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验收表格见附件7)],整理佐证材料,并报送;

(二)科学技术部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

(三)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评审;

(四)按要求向教育厅报送结题材料。

(五)申请延期结题的在内控系统线上办理,统一延期一年至2026年9月结题。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结题验收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二)研究报告(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纸质版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三)科研项目日志和成果未重复使用承诺函(电子版,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均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879461555@qq.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

2.2021-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及项目、2023年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3.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验收表格

4.广东高校创新团队验收表格

5.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验收表格

6.广东高校特色创新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验收表格

7.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验收表格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0月29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81773127,邮箱:897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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