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的通知》(佛科通〔2023〕56 号),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医学类科技攻关项目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两类,项目按照“单位推荐、入库培育,择优出库、事后认定”的方式组织实施,学校提供保障项目正常开展的经费支持。

一、申报内容

(一)医学类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1.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神经和精神疾病等严重影响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的重大疾病以及地方病(如地中海贫血)、职业病、妇女儿童常见病等的预防、诊治及康复;

2.烈性传染性疾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检测、诊治和调查研究;

3.老年性疾病、妇幼保健、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研究;

4.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研究推广,重大疑难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

5.医学新装备、新产品、新药品的研发和临床应用;

6.生物医药与健康;

7.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及精神卫生服务;

8.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块链的智慧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建设应用;

9.医院综合管理、应急管理和医学科普研究;

(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1.科技装备动员;

2.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极端气象等自然灾害应对;

3.公共安全、毒品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4.消防救援、火灾预警、安全生产技术;

5.环境保护、传统污染及新型污染物防治、土壤、地下水保护及污染防治;

6.科普及教育能力建设;

7.企业发展研究、产业创新;

8.公共交通、智慧交通服务;

9.自然生态文明、农林业病害防控、高品质森林城市;

10.农业现代化智能化、生态农业、现代都市农业、食品安全;

11.高效能源、低碳减排、节能储能;

12.垃圾分类、废弃物回收利用、绿色可循环;

13.社会公益领域模式、技术和服务创新;

14.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老年人及残障安防智能辅助技术研发;

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相应专业和领域的高级技术职称在职在岗人员;

(二)相应专业和领域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相应专业和领域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项目入库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以单位名义进行申报,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的申报(含个人名义加入项目组);

(二)申报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确定一名符合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

(三)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原则上应达到市内首创及以上水平;

(四)申报项目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实验场所和基础条件;

(五)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出库指标,完成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获得专利授权、获准药物临床试验、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软件著作权等至少1项成果;

(六)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在项目申请及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科研伦理、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等;

(七)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成员排名前三位,下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入库限制条件:

(一)同一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专项;

(二)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1项在库项目或在研2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新的市自筹项目;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已有3项在库项目或在研3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不得以项目组主要成员的身份申报新的市自筹项目。

三、申报数量和资助额度

申报数量:学校本次申报不限项,由科学技术部择优推荐。

申报金额:不超过1万元/项。

项目的最终配套经费待项目立项后学校根据立项项目数量和学校经费情况确定。

四、申报程序

(一)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0月14日17:00前统一使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login)南海区端口填报《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和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入库材料全部网上审查,申报时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在项目出库时按要求与出库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二)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0月13日9:00前将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包括科研诚信承诺函提交科学技术部统一办理盖章,逾期不予受理。

(三)科学技术部择优推荐后于10月17日12:00前提交至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四)在新入职老师或未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老师,可以联系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开通个人账号。

(五)纸质材料:待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于11月25日前打印带水印码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科学技术部(行政楼412-2),由科学技术部统一报送区经促局。

五、注意事项

(一)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的申报(含个人名义加入申报单位项目组)。

(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含公立、股份制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申报。

(三)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提前将以下证明材料盖章完整后上传系统进行网报(如为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入库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在职证明、职称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组成员身份证明、在职证明等材料;

4.科研诚信承诺函(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

5.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项目需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

6.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需提供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

7.项目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

8.项目入库申报通知列明的其他材料。

说明: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军人(武警)身份证件;

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在职证明: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双聘人员提供原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和双聘协议,未购买社保的学生提供有效学生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

 附件:1.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培育申报指引

2.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pdf

   科学技术部

                                                     2023年10月8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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