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和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开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3〕8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附件2)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附件3),为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推动我校科研项目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现开展项目开题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开题范围
获2023年度广东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和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2。
二、开题安排
(一)开题内容原则上包含:项目研究的内容、项目研究方法、项目组织、项目组成员分工、进度安排、经费分配、预期成果等。
(二)开题论证不得调整项目名称、项目研究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含排序),项目研究预期成果不得低于原申请书。
(三)开题工作采用通讯评审形式。
(四)开题时间拟定10月31日前(由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评审)。
(五)开题时所需材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开题报告》(附件4、电子版)、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附件5、电子版)
三、项目经费及建设周期
广东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学校给予每个项目经费资助不超过2万元,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学校给予每个项目经费资助不超过0.8万元。项目研究与实践期为2年,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
四、材料与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开题报告》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879461555@qq.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全文)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
科学技术部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