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2020-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建设期已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要求,学校将对《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高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研究》等15项2020-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0-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见附件2)。

二、验收内容

项目实施、经费支出情况、结题报告以及研究成果。

三、结题工作程序

(一)各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验收材料((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验收表格见附件3、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验收表格见附件4)),整理佐证材料,并报送;

(二)科学技术部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

(三)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评审;

(四)按要求向教育厅报送结题材料。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结题验收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二)研究报告(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纸质版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三)科研日志和成果未重复使用承诺函(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均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 879461555@qq.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

2.2020-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3.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验收表格

4.广东高校特色创新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结题模板

 5.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6.betway网页登录科研项目日志参考模板

7.成果未重复使用承诺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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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81773127,邮箱:897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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