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一批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一批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粤环学〔2023〕7号),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2023年度第一批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立足生态环境行业发展需求,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促进新产品与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项目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熟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保障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落实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二、申报范围
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及其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生态环境保护产品标准
用于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设备设施、药剂、材料,监测与检测专用仪器和其他相关的产品标准。
(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
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海洋、绿色低碳、环境健康、核与辐射等领域污染防治技术,工程设计、施工,环境监测与检测技术,其它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工艺与技术标准。
(三)生态环境管理和服务标准
生态环境设施的运营管理,生态环境评价、规划、决策、管理等咨询服务,环保管家、环境监理、清洁生产、碳足迹与碳排放核算与评价,以及其它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管理与服务标准。
(四)生态环境科普标准
为生态环境科普工作、设施和活动提供支撑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展教资源、科普质量评价评估等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679461555@qq.com。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盖章后报送至学会标委会办公室。
(二)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学会标委会适时组织标准申报项目专家论证会。通过论证后在学会网站(ttp://www.gdses.org.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标准申报项目立项后,按《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该标准的编制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和发布等工作程序。
2023年3月22日
科学技术部
(联系人:任珂,联系电话: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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