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科技进步活动月”重点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科技进步活动月”重点项目的通知》(佛科协〔2023〕12号)要求,现开展我校申报工作,相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支持项目范围
项目实施时间在2023年4月至9月期间,实施地点主要在佛山市内,项目承担单位为佛山市科协团体会员,活动内容至少满足以下方向之一: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术交流活动。
(三)开展科技创新咨询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广科技成果转化。
二、支持形式
市科协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并公布项目名单。支持方式分以下两类:
(一)资金支持
受资助项目的组织形式应为市科协主办、申报单位承办,或申报单位主办、市科协为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具体由市科协和学会协商决定。每个项目申请资助不超过5万元,补贴形式为事后拨款,项目承办方需在完成后向市科协提交总结表、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证明材料、活动相片等材料,经市科协验收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予以拨款。验收时间另行发文通知,验收通过后,申报单位需开具发票至市科协。每个单位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超过1项。
(二)非资金支持
项目由申报单位自行筹措资金举办,市科协视情况作为活动的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每个单位申请非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活动要求
(一)对于受资金资助项目,市科协将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获得支持的项目在举办过程中,应体现“科技进步活动月”字样。各项目的重要节点应在活动前向市科协报备,市科协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共同参与。
四、提交时间
(一)提交课题申报材料。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佛山市科协业务项目计划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879461555@qq.com;
(二)项目评审。科学技术部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资金支持的项目1项、非资金支持的项目3项;
(三)评审通过的项目,科学技术部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申请人于2023年4月3日前将最终版本的业务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七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科学技术部(行政楼510),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79461555@qq.com
科学技术部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任珂,联系电话: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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