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2021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的通知

》要求,现就2021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请受理要求

  本批次结题受理我校2019年立项的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见附件1:项目清单)。

  结题申请项目须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网上申请。

  二、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9日17:00前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并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项目系统提交需按时审慎操作,系统平台一旦关闭,项目将不能再提交,也不作退回)。

(二)纸质结题材料报送:各项目负责人待网上申请通过后,于2022年2月16日将纸质结题申请材料包括项目验收书(盖章版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版本)和其他附件材料装订成册(A4白色光面,一式四份)提交科技部,科技部统一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三、结题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一)由项目申报人发表;(二)在项目执行时间内发表;(三)由公开出版社发行的本专业及与本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查询结果须与提交期刊一致。查询结果打印后提交纸质版到科技部,由科技部审核并统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详细要求请查阅结题申报指南(见附件2:结题申报指南);(四)为加强科技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对获得区级或以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的先进医护工作者,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验收佐证材料可适当放宽,项目验收时可提供相关表彰证明文件和出版社论文录用证明(如:稿件确认通知书、版面费收取通知书、论文刊登通知等)作为验收参考指标。

附件1:2019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立项项目清单

附件2:结题申报指南

                               科技部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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