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的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精神,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佛山市科技局现启动2020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专项支持绿色低碳与污染治理、人口健康与医药卫生、公共环境与食品安全三个专题,申报要求、流程以及资助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0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
二、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我院最多申报2个项目,各专项资助额度和自筹经费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项目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网上申报,新入职老师或未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老师,可以联系科研部任珂老师开通个人账号。
(二)系统填报。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一式六份,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将纸质材料正式版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部(行政楼510),由科研部统一报送区经促局。
项目申报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六份,包括:
1.《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须统一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录入,形式审查通过后,从平台上导出、打印、装订成册,并由项目组人员亲自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计划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4.本单位近两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不满两年企业只需要提供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
5.单位研发费台账和明细账;
6.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在岗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8.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时须提供)、科研伦理承诺书(部分涉及科研伦理问题的项目须提供)等;
(四)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类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四、 申报时间
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30日
纸质版提交时间为:待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为3年(医药类项目可适当延长至4年)。
(二)项目完成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完成项目合同中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应用于主要产品的生产。
2.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完成后能补齐社会民生短板形成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促进作用。
3.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需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技术检测报告等共3项以上的科研成果。
(三)本项目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合同签订、项目执行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申报前请认真并理解阅读上述文件和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和要求,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形。其中如获立项,项目申报书中提到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验收考核指标不得发生变更。
(四)如有参与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参与单位申报材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牵头单位需对参与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参与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项目申请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必须恪守科研道德准则、科研活动规范和科研诚信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涉及医学、生物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敏感领域研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伦理委员会,开展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遵循国际公认的科研伦理规范和生命伦理准则,并及时准确地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反馈相关情况和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2.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研部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0757-81773127,QQ:87946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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