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申报的专项研究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属省级科学研究项目。所需研究经费,由所在学校统筹安排保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以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引领教育思想创新的研究成果和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规划项目分为三个专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2.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关于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3.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三、申报名额
(一)第一专项我院不能申报
(二)第二专项面向全省高校
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申报金额:不超过0.8万元。
(三)第三专项面向全省高校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领域的教师
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申报金额:不超过0.8万元。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需提前向科研部任珂老师报备登记,同时填写《申请书》(附件申请书除老师必填的部分之外,其他请不要做任何修改,所有申报书,需要使用wrod进行填报,wps打开填写无效,无法系统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原件)和5分钟的PPT汇报。暂定于2020年6月25日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
(二)学术委员会通过的项目,科研部公示获得申报资格名单。公示后,获得申报资格者请进网站(http://210.76.75.91/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填写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
(三)纸质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于7月9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提交科研部(行政楼510),由科研部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科研部
2020年6月11日
新入职老师或未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老师,可以联系科研部任珂老师并开通个人账号(QQ:879461555,Tel:0757-81773127)。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