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和经济转型升级,2020年我市继续开展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范围

工程中心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佛科〔2014〕32号,见附件)等规定,主要依托我市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等事业单位组建。

二、认定条件

企业类工程中心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不低于1500万元);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方向须为该单位主营业务方向,每家企业限建设一个工程中心。

公益类工程中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且申请的市工程中心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为该机构重点支持建设的技术领域(如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同一技术领域宜集中资源建设一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

其他条件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佛科〔2014〕32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fsfczj.gov.cn)→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通过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对于首次申报的人员联系科研部任珂老师分配个人账号。具体操作和使用方法可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

(二)网上申报。申报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市局审核后申请人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交科研部,由科研部汇总后报送区经促局。

(四)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17:00:00,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拟建工程中心名称应为“佛山市+核心技术领域+企业简称(企业类工程中心须标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

附件2: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14〕32号

附件3:组建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附件4:组建方案参考提纲(工程中心)

科研部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任珂,联系电话:0757-817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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