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的要求,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学院决定对我院承担的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18年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列入中期检查范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汇报项目研究工作进展、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整理阶段性资料,提交项目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
2、各部门对所辖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初审。
3、科研部进行检查审核,形成中期检查结论,并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做准备。
2、以部门为单位收集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均于2019年5月25日前送科研部。
科研部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任珂,联系电话: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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