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 10 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申报流程

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流程和工作要求等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校内申报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部门于2021年12月20日将前“十四五” 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连同“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等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08135640@qq.com,纸板材料报送至教务部黄杰洪老师处。

(二)与纸质材料同步还需提交申报样书教材(三本或三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 盘等形式报送(三份)。

(三)后续将根据我校申报情况,结合省教育厅、教指委、行职委有关通知要求,按要求组织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待相关文件要求发布后另行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十四五” 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教务部

  2021年12月12日



 
Baidu
map